(一)街道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
1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落实执行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团结、组织党员和群众,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辖区内顺利完成。
2、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、社会服务、经济发展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。
3、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,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、经济组织、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,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。
4、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5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、培养、选拔、考核和监督工作;
6、负责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
7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人民调解、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。
8、完成区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
1、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建设,发展社区文化、社区教育、社区卫生、社区体育等事业;
2、负责自管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、环境卫生、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,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冬季道路清水雪,落实门前“三包”(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环境)责任制;
3、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;
4、积极支持社区经济工作,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
5、组织防灾救灾、社会救助,完成有关社会保障工作,组织开展双拥工作。
6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;
7、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,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;
8、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三)街道人民武装部主要工作职责
1、负责本地区民兵、预备役工作,按属地化管理原则,领导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民兵组织建设;
2、根据区人民武装部给予的军事训练任务,落实民兵参加人员;
3、负责民兵预备役的政治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;
4、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、防汛、抢险、救灾等任务,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;
5、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、统计工作,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;
6、负责国防动员工作,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,支援前线、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。